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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9大问题正式解答
重庆晨报 2006-11-7 8:32:13 点击: 添加到收藏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就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方面问题,给市民一个正式答复

  今年10月13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补缴等内容作出详细说明。11月2日上午9点至11点,本报特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4位官员,莅临本报热线966966和热线QQ9661066,解答市民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方面的疑问。在120分钟的时间里,先后有数百人通过电话或网络询问了自己关心的问题。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这些问题作出了正式答复。

  15万元(现行规定)

  必须为在职职工缴纳

  市民黄女士:企业是否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都应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根据市政府印发的《通知》,已纳入缴存范围,但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必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并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

  不能用作首付

  市民: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用作购房首付款或房屋装修款使用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确保更多的购房职工能利用低利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房首付款和房屋装修款。

  六种情况可取

  网友涛儿: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什么情况下可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六种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2.离休、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4.出境定居;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必须是购买完全产权自住房并办理按揭住房贷款。若是首次提取,除基本证件外,还必须出具购房合同、与银行签订的住房借款合同、购房缴款凭据等。

  现在只能每年一取

  网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能否作为月供款,每月直接从账户中支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职工贷款后,在规划贷款期限内,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余额,但不能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上扣减余额作为偿还按揭贷款的月供款,只能是借款人以每月按时存入的方式还款。现在,中心正在积极进行信息系统升级,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公积金缴存余额直接支取。

  二次购房并非不可用

  市民周先生:自己一直在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一套自住用房时,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想购买第二套住房,可否申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包括:期房按揭贷款、期房直客式贷款、现房抵押贷款、置换抵押贷款、二手房贷款等五个贷款品种。

  个人缴存办法将出台

  市民何女士: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进城务工人员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细则,目前正在紧张拟订中,细则将明确个人缴存、贷款的比例及基数、限额等,预计近期出台。按市政府要求,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有条件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5%%。

  企业效益不好可缓缴

  网友:效益差的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如何计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通知》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从2005年1月起补缴。若企业确实很困难,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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