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未预选房号的申购人今日到售楼大厅现场预选 记者昨从市房产局获悉,第二期经济适用(解困)住房城市花园选定房号将于明日在戏马台东坡广场售楼大厅举行。我市制定多项措施确保购房透明有序。今日是预选房号最后一天,请还未预选房号的申购人抓紧到戏马台东坡售楼大厅预选房号。
现场预选房仅剩一天
11月22日至28日,是城市花园申购人预选房时间。在预选现场,房管部门事先将各房屋的坐落、户型、面积、价格等用展板向申购人公示。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展板前围满了选房人。一些申购人在预选时,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对多个房子进行比较后,在本子上记下了预选的多套房号。
房管局一负责人提醒,现场预选房仅剩最后一天了,请还未选房的申购人抓紧前来选房,以免在29日现场选定房号时手忙脚乱。靠后的申购人在预选房时,要多选几套房子,以防止自己预选的房子被抽号靠前的申购人选走。同时,申购人在选房时,要考虑到自己的经济实力,不要到时因为经济原因而为付款苦恼。
选定房号须知
4月29日早8点到下午5点,市经济适用房办公室将在戏马台东坡广场售房大厅进行现场选定房号。选定房号时,购房者需携带《准购证》、《购房顺序号》、夫妻双方身份证、预交款凭证,并须在29日上午8:00准时到达现场,按购房顺序号依次排队等候选房。届时按顺序号10人为一批,进入现场预定房号。不能按时参加选房的,安排在当天最后选房号,只能选剩余的房号。
本次出售住房的楼号有:x、2、3、4、5、6、x、x、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x是营业房)。11月29日只办理预定房号手续。预定房号时,购房人只能预定一套。预定二套或二套以上的,所预定的房号全部视为无效。市经济适用房办公室将预定房号分别记录在《准购证》和销售方案中,并加盖印章。《准购证》发给申购人作为签订购房合同的凭证。
确保选定房号透明有序
为确保29日选定房号公开透明,市房管局专门召开了经济适用房选定房号会议。针对部分申购人担心有人预留房号问题,市房管局重申,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事先预留房号,一经发现将给予纪律处分。29日当天,为了让排在后面的申购人知道前面的选房情况,工作人员将分批把选定的房号向外公示,以方便后面的申购人选房。申购人在进入选定房号现场时,要快速来到自己选定的房号处,抓紧选定房,签下自己的名字。若不抓紧选定房,后面的一批人将有可能把你所选的还未签字的房子选走。
购房日期和程序确定
购房日期安排:11月30日至12月2日办理2、3、4、5、6、9、10、11、12、13、14、15号楼的购房手续。12月3日至12月5日办理16、17、18、19、20、21、22、23、24、25号楼的购房手续。
售房程序:1、购房人凭已预定过房号的《准购证》到售房大厅开据剩余房款的交款凭证,再前往市交通银行交款,开据已交款凭证。2、购房人凭已交清全部房款凭证(包括预交款凭证)、《准购证》、户口簿、私章、夫妻双方身份证,到售房大厅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收回《准购证》)。3、购房人凭“购房合同”和“交款凭证”到指定窗口开据购房发票并领取“上房通知单”。符合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条件的购房户,可凭预交款凭证签订购房合同,并在12月20日前将全部购房款交清。
12月3日-8日为上房时间
购房人凭“上房通知单”等相关手续到(城市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上房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领取钥匙。上房时间:12月3日办理2、3、4号楼的上房手续。12月4日办理5、6、9、13号楼的上房手续。12月5日办理10、11、12 号楼的上房手续。12月6日办理14、15、16、17 号楼的上房手续。12月7日办理18、19、20、21号楼的上房手续。12月8日办理22、23、24、25号楼的上房手续。每天办理时间:8:30-12:00,13:0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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