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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成本抬升房价4%
南方周末 2006-11-24 10:01:34 点击: 添加到收藏夹

  “我经手的商品楼里,很多都带着腐败的味道。”一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说。

  此话已被多次验证。2006年2月,国务院首次界定商业贿赂重灾区,前两名——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都和房地产市场密切相连。而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等官员,皆涉嫌与房地产有关的经济问题。另据媒体披露,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朱文锦也涉嫌受贿,已被隔离审查。

  而在今天,房价已成为压在中国百姓头上的“新三座大山”之首。人们呼吁房价成本公开的同时,一系列问题也被提出:楼市的灰色成本知多少?潜伏于哪些环节?在权利寻租中呈现什么特点?多大程度上决定着房价的飙升?

  解密两大“弹性空间”

  海南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坦言:“土地出让和容积率确定,是两块最大的‘弹性空间’。”

  盖房子先要拿地。2003年以前,全国城镇有偿出让的土地中,以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的仅占5%,其余是“协议出让”。如此大的空白地带自然成了寻租的沃土——“一块地定价多少,有些时候就是领导手中的一支笔。”这位老总说。他从1992年投入房地产行业,转战深圳、广州、海南三地,自言拿地需要“进贡”。

  为维护关系以及为再次拿地做准备,开发商不吝代价。这位老总以亲历说明,“如果当官的给我的低价格带来了5000万元利润,我愿意拿出2000万甚至更多。”另一位房地产经纪人也说,“很多地方制定了若干土地优惠政策,至于如何‘优惠’就看官员的脸色了。”

  土地非市场化出让导致的腐败愈演愈烈后,国家规定:土地必须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出让。但是,这依然存有可供操作的空间。

  北京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说,“项目回扣中间人的经手费一般是1%-1.8%,一个总投资额5亿的项目,经手费可以超过500万。”

  而“项目经手人”的主要职责,依照北京一房地产公司老总的说法,无外是通过疏通关系,在招标中与地方政府形成默契,以种种限制性条件先期排斥竞争对手。有些时候,符合条件的竞标者,在招标开始时就剩下一两家,输赢早已内定。这笔公关费用,当然由开发商埋单。

  1980年代末以来,中国违规土地出让、转让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每年要超过100亿元。其中多少被开发商以灰色成本方式返还给手握签字大权的人,不得而知。

  土地到手后,接下来的是规划设计。一般而言,土地出让之时,容积率等参数已基本设定,但总有开发商希望在这里做文章。容积率的高低直接决定可建的房屋的大小,对开发商而言,哪怕是百分之几的误差,影响的收益将是以数百万甚至千万计。而更改容积率的大权掌握在规划部门手中。

  某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形象地说,“我的一块地上是可以建10万平方米房子还是12万平方米房子,都由规划部门手中的容积率确定,如果一平方米是2000块,多1万平方,便是现实的2000万收入,我花多大公关代价也愿意。”

  随着国家对城市建设规划的日益完善,在容积率上大做文章已比较困难。但开发商在建设完毕后,容积率略微超出一些,小数点上的出入并不容易察觉。“职能部门的监管查处力度也是因人而异,许多时候根本就是因钱而异。”上述老总直言。

  某些公章染成了灰色

  一个房地产项目从签定意向、选址试点直至销售,有数十道环节。除了熟知的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外,还需经过人防、消防、环保、地质勘探、园林、卫生防疫、交通、市政等职能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有公章之处,就有滋生灰色成本的可能。”重庆庆业集团总裁伍继延说。

  一些开发商认为,单纯为了节省时间,就需要额外给些花费。否则的话,一个部门多花一两天,全部手续就要拖延一两个月。对于多用“抛彩球”的方式筹措资金的开发商而言,销售回笼资金越早,下一桶金淘得就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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